在徐州,6位被拐卖女性的人生
by 果壳 在中国,人口拐卖常常是跨省流动的。妇女和儿童,被从西贩运至东,从比较贫困闭塞的省份,拐卖到相对富裕发达的省份。具体来说, 云南、贵州、四川、广西、新疆是主要流出地。 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安徽、福建、广东则是主要流入地。2004年,来自多个大学和研究所的研究者们组成了一个“华东五省云南/广西籍被拐卖或拐骗者流入地个案研究”项目组。研究者们去了华东的五个“买方省份”——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安徽、福建,面对面访谈了许多位被拐卖的女性。在江苏接受访谈的,正是六位被拐卖到徐州的女性 。
为什么是徐州?
江苏是国内富省,比起南京、苏州、无锡等地,徐州被比成了“欠发达地区”。这意味着徐州及其下属县城和农村,对周边人口的吸引力不够;徐州又是南北的交通枢纽。二者叠加在一起,使得徐州成为了“云南女性被拐卖骗婚”的典型地区。1985年以后,许多云南籍女性被拐卖到徐州, 1988年~1990年是高峰期,单单一年里被拐到徐州的婚姻迁入女性就有2000~3000人。
不仅如此,1993年以后,甚至出现了“ 人带人”的现象。为了利益,一些先期到徐州的女性开始介绍家乡的女性(包括14岁~18岁之间的大龄女童)过来。 一些此前被拐卖的受害者,变成了害人者。“老乡卖老乡”也是徐州某些村庄有着许多云南籍女性的原因。然而,许多被拐卖到徐州的女性,人生已经永远被改变。
徐州的6位女性流入的家庭,有4个属于贫困家庭,因为家穷娶不到当地媳妇,而买/娶一个外地媳妇,成本要低得多。
A的丈夫年龄过大,比她大16岁,结婚时33岁,在当地这个年龄基本娶妻无望,“后来请人算命,算命的说他错过机会了,在本地找不到了,要找个外地人做媳妇,这样可以冲喜”。
B流入了贫困家庭,“ 一月不吃一瓶油,一年不吃一回肉”,不仅如此,由于在村里是小姓,家族人少势弱,也常常受到欺负,“现在这么穷,村里有扶贫款,就是不给。”
C流入了贫困家庭,“当时婆婆常年生病,经济条件也不好,在当地找对象有困难。”而且家里也是小姓,“赵姓的势力比较小,办起事不如姓李的(村里大姓)那么顺”。
D丈夫当时已经42岁,(D仅16岁),父母已故,连“买妻子”的钱也没有,是 在路上强“拉”妻子回家的。
E流入的家庭则更加复杂, 丈夫身材矮小,长相丑陋,不受父母喜爱,也得不到多少父母的庇护。不止如此,丈夫的二哥因为在分家时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,经常借酒发疯,甚至暴打家里人,E就多次遭受二哥的拳脚暴力。
F的丈夫家庭贫困,而且男方有小儿麻痹后遗症,腿部残疾,难以自理,不能做农活,只做点缝纫活,但维持自己的生活都很困难。
六个人是怎样被拐卖的?
相对来说“自愿被拐”的是C。她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,同意嫁给来云南的丈夫的。C丈夫来云南走亲戚,遇见了C。 当时C听丈夫说, 徐州这边“不用砍柴烧,不用背,不用挑,是平原,什么都用机械化”。C觉得比自己在云南的生活好很多,就跟家里说想出去,不想在山沟沟里过一辈子。到了徐州后,C虽然一开始不习惯,也发现很多情况不太符合,比如拖拉机都是别人家的,但她安慰自己,“是平原不假,也不用挑,不用背,开始的时候也不用我干活……”
如果说C还是部分知情,那么ABDEF则全是 非自愿、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拐卖的 。
A和B是被熟人或亲戚骗出去后被卖的。A的熟人给她介绍了一个“能找活干”的人。她并不认识那个人,但出于对熟人的信任,而且希望干轻松、挣钱多的活,就跟着那人走了。B是一个有亲戚关系的“小大姐”说要带她去县城玩,她上了车,那个“小大姐”却偷偷下了车。车上的男人是人贩子。
E和F是去找工作,被伪装成劳务中介的人贩子骗去卖掉的。E跟着姐姐去昆明玩,姐姐出去做生意,让她在旅社里等, 她上劳务市场找活干,碰到几个人说有大生意,让她跟着走,她跟着上了火车,发现去的不是之前告诉她的地方,但已经上了火车,下不了了。F赶集时遇到两个本地人,一个姓张,一个姓汪, 说可以带她出去打工,她跟着这两人走,就被卖掉了。
D的遭遇可能是最惨的那种, 在村里被亲戚下药,强行拐卖。姑奶奶的侄女给D下了麻醉药,她昏昏沉沉了三天,醒过来已经被带到了徐州火车站。和她一起被带出去的还有她姑奶奶,她姑,都被卖掉了。她趁人贩子没注意逃了出来,却走投无路,不识字,身上没钱,也听不懂当地的话,又遇到现任丈夫,被他硬拖回家。
研究发现, 被拐卖的女性往往有个共同点——生存于多重困境中 。她们家乡偏远闭塞,这是地理困境;家庭穷困,这是经济困境;家里缺少温暖关爱,这是情感关系困境;身为女性,更早地辍学,更早地承担家庭重任,成为童佣、童农,这是性别困境。
A父母早早亡故,A只上了半年学就辍学,帮哥哥家干农活、带小孩、做家务,“二哥家有三个小孩,跟我差不多大,小时候就帮着带小孩……在家帮他们干活,没法上学”。
D没上过学,想上,但爸爸在外工作,她是老大,有两个弟弟三个妹妹要带,父母就让她辍学做家务,“父母叫我不要上了, 七八岁就在家放牛,12岁洗衣服、带弟妹……”
E记得,自己家乡“不太好, 有饭吃就不错了,钱么,就不要说了,根本就没有什么钱花的”。
F母亲改嫁给继父,她和哥哥都被迫辍学,在家里做家务,而继父的孩子都去上学,“家里有一群羊叫我去放,他的娃子都上学了,我们都没有上学去。不愿意去,就打我。每天背一个大筐,里面放几个京果(饭团),一点榨菜,极辛苦。(痛哭)”
她们没有受教育权,没有家里的资产继承权和事务掌控权。她们唯一可说得上拥有的,是一部分自身的择偶权和外出打工权。被拐卖的女性,常常属于“大龄女童”,14岁以上,不满18岁,她们尽管生理上已经成熟到可以“售卖”,但心理上则依然处于易被控制恐吓的童稚状态。另外, 许多被拐卖的女性在传统农业社会里长大,熟人社会的规则、经验、能力,都与现代工业社会需要的截然不同。 她们不识字,语言不通,常常不会听也不会说普通话,既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,也不知道能向谁求助。
A回忆,“ 我又不识字,年纪又小,跟着出来了,一路上转来转去的,就不知道到了哪里了……(知道自己被卖后)我能有什么想法?我又不识字,年龄又小,走,也不知道往哪儿走,搁在那就搁在那了。我真的什么也不会想了,听天由命。”
B说,“我不认识他(人贩子)。我不识字,身上没有钱。当时不懂报案,想跑也不懂怎么跑,当时也没心眼儿,不像现在。”B当时决意不吃不喝,紧跟着拐卖者,她以为拐卖者总要回家乡,这样自己就能跟回去。
被下药拐卖到江苏徐州的D, 此前压根连“江苏”这个省都没听说过,一点都不了解,她当时处于陌生之地, 身上没钱,不识字,自己说话别人听不懂,别人说的话自己也听不懂,实在是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。她努力自救,劝人贩子说,“你们把我带出来了,再把我送回家,我父母亲有钱,我就说自己到这儿来玩的,不说你们把我带到这儿来卖的……”遇到买主她也表明自己要跑,“一天来一个人,来交了钱,来带我,我说,我不待在这儿,我要回云南去……后来人家就不要我了。”
人贩子和收买者的控制手段包括两大类,一是精神控制,欺骗、恐吓;二是身体控制,限制行动自由,甚至使用暴力。人贩子和收买者常常会先把女性骗到收买家庭,再威胁被拐卖女性,如果不听话或者反抗,就把她转卖到更恶劣的境况中去——更穷的地方,更穷的家庭,更丑更恶的买主,更凶狠暴力的家庭……这是非常可能实现的威胁,许多被拐卖女性也的确被吓住了。
A说,“听别人说,要跑被逮住,就用强。 有人逃跑,扒了衣服就打。很害怕,就不想跑。”“老婆婆(买主母亲)说了,你要是到一个不好的人家,打你,强迫你,你不是还得受了?我想想也是,打到你身上,那不好受,心里怪害怕的”。
B是被欺骗,糊里糊涂地自己去了收买人家。人贩子在徐州下车后,骗她说是去走亲戚,“亲戚家”其实就是收买家庭。B男方的三嫂其实也是被“骗”过来的。
E被同样的手段欺骗。“他们(人贩子)找到买主来看,我就闹,后来他们想长期这样也不是办法,就跟买主说好,骗我说是他们的亲戚,带我去玩几天,结果就被卖到这户人家了。”
传统的性别观念和性别规范,比如贞操观、 母爱观,也束缚了被拐卖女性 。访谈研究发现,绝大多数被拐卖女性是在与收买者发生了第一次性行为(有时是强奸)后,开始“认命”的,孩子出生后更是加深了她们的“认命”。收买人及其家庭羁绊被拐卖妇女的两大方法,就是快速成婚与生育,即民谚所谓的“生米煮成熟饭”。
跑过多次的D说,“不让我出去,怕我跑掉”“后来有小孩了, 我走了就没人管小孩儿了,(我)就不想出去了”。
E也逃过多次,有时候是被抓回,有时候是不认路。E有很多次逃跑是因为被丈夫的二哥殴打,有一次大年初二下大雪,她被打昏死,摔在石头上,“那次,他哥哥又打我,我昏过去两次吧,后来醒过来了。他们都叫醒我说‘你还想跑吧?’那次(我)又跑了。后来晚上,他家又带来了好多人追到我,”“上一年出去打工,都被他们弄回来了。 我到上海打工,就被他哥哥嫂子给弄回来了。”
被下药拐卖的D,反抗得是最剧烈的。她后来觉得那段经历耻辱,在访谈里也略过不提。但接受访谈的村支书却告诉了研究者, D被现任丈夫强带回家后,死活不干,装疯卖傻,大小便都在床上,她丈夫一直在“感化”她,一年后有了小孩,她就“好”了。
F说,(自己被买)“村干部才不管你(这)事儿,当地人向着当地人,他才不管你的事儿,哪个管你? 我说我算是幸运的,还有死的呢,被逼死的。”
她们不是不想走,只是无路可走。拐卖人口,就是当代的奴隶制。被拐卖者也许在长久的绝望里“自愿接受了现实”,也许遇到了比较“温和”的奴隶主。 但有件事是不言自明的,在这个年代,人不应为奴,人不应在暴力或威胁下被迫劳动、性交、生育,人不应被视为可买卖的财产,人不应被推入一种无法逃脱的被剥削的境地。而出于幸运没有落入枷锁的人,不应对当代的奴隶制视而不见。不要忘记她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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